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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eman 發表於 2015-6-4 09:00 
羊大你舉這些文要人去看,不就像學者說農舍設限就設限,都不用討論合理性的嗎?
徵稅收費有 ...
1. 全民健康保險有收入有支出, 其收入由全民分擔, 是一種『分擔金』, 也就是保險費.
民間商業保險是『自願』的, 社會保險是『強制』的.
大法官解釋 473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 ... 03_01.asp?expno=473
] 此項保險費係為確保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運作而向被保險人強制收取之費用,
] 屬於公法上金錢給付之一種,具分擔金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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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民健康保險入不敷出時, 依法可以增收全民的『分擔金』, 讓收支平衡.
大法官解釋 473號:
] 保險費率係依預期損失率,經精算予以核計。其衡酌之原則以填補國家提供保險給付支出之一切費用為度
] 其斟酌之原則首重損益之衡平,亦即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與被保險人負擔之保險費額必須相當,
] 以填補國家提供保險給付支出之一切費用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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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健保費不是『使用者付費』, 不是『實際有使用』才付費, 而是『有機會使用』就要付費.
民間商業保險也是『有機會使用』就要付費, 不是嗎?
你能向保險公司說,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申請理賠, 請還我保險費』嗎?
唯一的差別, 是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商業保險』的保險費, 是『自願』的, 民眾只能『摸摸鼻子回家』.
而政府向民眾收取『社會保險』的保險費, 是『強制』的, 民眾當然『心生不滿』『到處嗆聲』.
關鍵是在『自願』與『強制』啊!
大法官解釋 473號:
] 國家因公共利益之目的而設立機構,為維持其功能而向受益者收取分擔金,
] 由於負擔分擔金之受益者,並非事實上已受領國家之給付,僅以取得受領給付之機會為已足,
] 是收取分擔金之原則,係以平衡受益與負擔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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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健保費的分擔依照公平原則, 『量能原則』(衡量負擔能力的原則) 是健保費收取所依據的公平原則.
所得高的, 『分擔』較高的健保費『金額』.
增收『健保費』或『分擔金』的時候, 也是依照此『量能原則』.
所得高, 被拔的鵝毛多, 又是被強迫拔的, 當然那隻鵝會叫得特別大聲.
大法官解釋 473號:
]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對於不同所得者,收取不同保險費,以符量能負擔之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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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眾反對社會保險的『強制性』, 也反對收取保險費依據『量能原則』,
那就只能循立法途徑, 反應民意, 修改法規了!
但是, 制定<全民健康保險法>, 或是修改『增收健保費』,
不就是當初民眾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們, 一起挑燈夜戰審查決議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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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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