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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EADOW 於 2010-11-6 16:53 編輯
集村農舍,確實己造成一定問題,建商蓋的是都市內農業用地來做集村農舍,去年10月台南有一個案例,建商建集村農舍,申請補助650萬元,20戶,等於每戶30萬元的補助,"農委會"同意撥款,但台南市承辦人員抵死不願蓋章,因為都是草坪,庭園,引起極大爭議,努力守法,堅守職責的公務員還是有的,該給個掌聲.
總價1588~2288萬元。
總價:1588~2288萬元
坪數:地坪105~195坪 建坪91.32~117坪
戶數:20戶
類型:雙併、獨棟別墅
電梯:無
樓層:地上2.5樓
停車位:前院停車,可停2~4輛車
( 2009/10/31 自由時報 )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由力漢營造公司於安南區推出的集村農舍建案,第1期20餘戶已進住,並根據「獎勵協助集村興建農舍」申請補助辦法,向市府提出總金額650萬元的獎勵補助,成為南市第1個申請集村農舍補助的案例。
卡在官員法規解釋不同
但該案因市府官員對法令解釋不一,獎勵補助款遲遲沒有下文,住戶日前向市府提出陳情。住戶許金昭表示,該案農委會已3度函釋可以發放,但承辦人員就是有意見,造成申請案一直卡在那裡,一等就是半年,這對他們不公平。
建設處農漁科官員表示,依農發條例規定,興建農舍的9/10的土地必須農地農用,該案的庭院造景、草皮並不屬於農用,且相關函釋是對獎助辦法進行解釋,但依農發條例的規定來看,未恢復農用就是不合法,不能昧著良心隨便就把章蓋下去。
建設處副處長吳建德表示,該案3次函請農委會解釋都可發放,合法性並無問題,由於這是全市第1個案例,難免會有認知的不同,但補助與恢復農用應脫鉤處理,因此他已簽准,至於庭院是否屬於農用,在農發條例及都計法中都有罰則規定,若有違反規定均可依法要求恢復。
農委會水保局技正黃健男則表示,建商依市府核發的建照興建,住戶只要拿到使照就可提出申請,獎勵補助款已核發下,一切由地方政府依法辦理。 ( 2009/10/31 自由時報 )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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