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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234 發表於 2015-5-17 16:52
若是人家蓋豪宅符合法規且沒有違建,若是人家9/10真的只重農作物而不是庭院花園,
若是除了合法的農舍, ...
其實原本就是很好解決的問題.
公務員先寄公告信函, 己合法申請農舍者 ,請依使用執照上的核準建物面積為準,二次施工的部份,勒令拆除,並要求種上農地農用的農作物,一個月後全面稽查,無修正者,持續加重開罰,直到改善為止,爾後每三個月或半年會派工讀生或公務員或空照不定期稽查,以後不管新舊農舍就不敢再違規使用了,我想這應該很容易做得到,因為市區房子這麼多比農舍多更多,那裡是商業用途或是加蓋,稅單馬上就來了.
我想這次應該是藉農舍違規使用之名,行農舍農有之實,應該不是農地農用這麼簡單了,風向應該是要降低農地私有化的流失及零散化,若無效,甚至不排除農地也農有化,避免造成未來國土整合開發的困難度,
所以法案如何排入立法院接受質詢是重點,最重要的是還要有力人士認同修法的不當性看法並介入發言並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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