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8-1
- 最後登錄
- 2021-1-19
- 在線時間
- 1429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98562
- 帖子
- 2892
- 精華
- 0
- UID
- 110478
|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5-7-17 08:12 編輯
一、民國89年1月28日修正通過<農業發展條例>, 最初行政院的版本是:
1. 放寬自然人可購買農地
2. 但只准「集村方式」興建農舍
後被國民黨老農派、民進黨等立委聯合, 修改通過第18條為:
新購農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者,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於是種下今日假農舍氾濫之禍因.
當時只有新黨立委大力阻止, 這裡是馮定國立委在二讀的書面意見 (立法院公報第89卷第4期, 院會紀錄, 頁398)
及謝啟大立委在三讀通過後的發言 (立法院公報第89卷第4期, 院會紀錄, 頁410)
二、禍是國、民兩黨立委闖下的, 應由立法院諸公認錯改正.
釵h新購買農地並在自有農地興建農舍的民眾, 都成了「善意第三人」.
現在農委會又要修改「農舍承受人資格」, 當然對「善意第三人」不公平.
小弟前述, 依法論法, 農委會只能「循修改農業發展條例」方式撥亂反正,
以「發布命令」方式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 恐有違憲之虞.
我打算抽空撰寫「意見書」, 向內政部表達自己的看法.
|
-
7
查看全部評分
-
|
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