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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8-7-3 07:17 編輯
開花的樹 發表於 2018-6-12 12:04
法律判決租金要以土地的申報地價總額年息5%計算
再怎麼調也與土地現值有很大差距啊
何況已經談好的租金,袋地地主不支付還去告人家
光這點就讓人生氣,擺明是想佔盡便宜
後來又查到.....其實,封路的地主也好不到哪裡,
必須封路的地主(被告)同意把你拖下水! 你才能變成追加被告。
只靠袋地地主(原告)還沒法讓你變被告!
封路的地主買地時的袋地通行權是現狀,就應維持現狀....
封路的地主為了自身利益,才要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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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案,起訴後為何「原告要追加被告要被告同意?」其立法精神目的何在?
答:訴狀送達後,原告(袋地地主)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惟被告(封路地主)同意者,不在此限…
另外,前面有一篇你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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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問原告是否要追加我們為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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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你又有寫
是因為讓出通行權地主不服...........才把我們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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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原告同意還不能把你追加被告,必須被告(封路地主)同意才能把你追加被告....
若沒有取得被告(封路地主)同意,法官只問原告就把你追加被告.....害你花幾萬元請律師
這個案子建議你向監察院或什麼單位申訴....
但看來被告(封路地主),應該有同意把你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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