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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屋法規有哪些呢?每個縣市對於貨櫃屋法規都有些不同,以下就以「嘉義縣辦理貨櫃屋申請臨時建築許可審查要點」來做為貨櫃屋法規須知的基礎介紹,想要蓋貨櫃屋就要特別注意這些貨櫃屋法規須知喔!
貨櫃屋法規須知★須符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
起造人申請貨櫃屋臨時建築許可,應符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等相關土地容許使用及使用強度之規定。
貨櫃屋法規須知★建築規範★
貨櫃屋臨時建築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主要構造至少應為不燃材料,並自基地境界線退縮三公尺以上,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距淨寬應達六公尺以上。
(二)依法應設置消防設備者,應取得消防主管機關合格或同意證明文件。
(三)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十章規定之無障礙設施與設備規定。
(四)應設置符合規定之污水處理設備。
(五)建築物之樓層數以二層為限。
貨櫃屋法規須知★行政審查程序★
(一)一層貨櫃屋建築物: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並檢附開工申報書申報開工後,得於竣工後直接請領使用執照。但依法應設置消防設備者,應於竣工請領使用執照前,取得消防主管機關合格或同意證明文件。
(二)二層貨櫃屋建築物: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並檢附開工申報書申報開工後,應辦理基礎申報,並於竣工後,直接請領使用執照。但依法應設置消防設備者,應於竣工請領使用執照前,取得消防主管機關合格或同意證明文件。
貨櫃屋法規須知★得不適用建築法之全部或一部規定處理★
(一)下列事項得由建築師簽證負責:
1.一層貨櫃屋建築物免檢附地質調查報告。
2.一層貨櫃屋建築物簷高五公尺以下由建築師簽證結構安全無虞;其餘貨櫃屋建築物應由建築師及土木或結構技師連帶簽證結構安全無虞。
3.貨櫃屋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得併於建造執照內納入檢討。
(二)其他有不欲適用建築法之全部或一部規定者,由起造人及建築師敘明法條及理由,向本府申請個案核定。
貨櫃屋法規須知★建築執照許可使用期限★
貨櫃屋臨時建築執照許可之使用期限,起造人及建築師應簽證說明,由本府核定,使用期限不得超過五年。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得由起造人檢附技師簽證之結構安全無虞證明文件申請展期一次,合計不得超過十年。
貨櫃屋法規須知★使用期滿的處置★
貨櫃屋臨時建築物使用期限屆滿後,起造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應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強制拆除之,所需拆除費用由起造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
以上是嘉義縣政府對於貨櫃屋法規的相關規範,每個縣市對於貨櫃屋法規須知都會有所不同,建議事先諮詢相關單位,才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而若是不清楚設置貨櫃屋法規的相關資訊,也可以透過專業的貨櫃屋建築設計公司協助,像是擁有多年貨櫃屋建築經驗的伍都移動建築設計,從評估建築條件到貨櫃屋採買、設計、維護,甚至是貨櫃屋事後的相關處置,一條龍的服務項目讓許多有貨櫃屋需求的消費者無後顧之憂。若你也想打造貨櫃屋系列的主題餐廳或店面卻不得其門而入,不妨詢問伍都移動建築設計公司,讓專業的貨櫃屋專家來幫你規劃打造屬於你的貨櫃屋建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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