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ru8c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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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怎樣的惡鄰居?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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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15-1-21 13:59: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沒多少人會站在臨地地主的角度想。
    當初開大路時若用的是另一邊地主的地來開路,那沒出地這邊的臨路地主就純粹是只享好處,沒資格開高價。

    另一種如我先前所說的例子,土地被搶,剩下的地又拿來開路,最後只剩一點點地,即使市價上漲一倍,若以市價賣,會倒賠八成(未加上被搶的地,加上的話賠更多)。而袋地地主買到路,土地價值翻漲,佔了大便宜,當初開大路時一點地都沒出,卻坐享上漲利益,臨路地主欲哭無淚。

原賣袋地的地主爽翻,本來價值很低,在臨地地主開大路後,袋地價值一併上漲,且自己一點開路地都不用出。有人認為便宜跑來買,當然高興的高價賣了。

再來政府對於既成道路一般是能不徵收就不徵收,逼不得已要徵收,也是用公告地價來收。
這樣的話臨路地主的損失找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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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15-1-22 08:27: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1-21 07:04
都鋪柏油了,慢慢等就好,
不可能大家可以過,只有你不能過
最好叫鄉公所劃白線上去

"最好叫鄉公所劃白線上去
這樣你跟本不用買路了"請問樂大,以何種理由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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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5-1-22 08:32: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5-1-21 07:45
這個判決很明確了,請仔細研讀了解:
行政法院八十一年判字第二一O四號判決謂:「所謂既成為公眾通行之道路 ...

陳青 大大
       依此判決,是否表示就不能以
  1. 既成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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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佐證資料向縣府申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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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08:56: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benmeng 發表於 2015-1-21 08:51
版主大大:
換各角度思考,就可能海闊天空,雖然你如果以高價(6萬/坪)購買這117坪的土地,但若是你買了這塊土地 ...

benmeng 大
      那是要作買賣,才有利潤可言,但是無買賣的話,還有差嗎?我不太了?我倒是覺得A地主若有人承接,就該偷笑,人以"和"為貴,再吃也只能吃下一個胃,牛才有四個胃!人再睡也只能睡個半坪地,又何必強作惡人?人還是別逆天的好!要不就如陳大所言:
  1. 用一個大油桶灌上水泥,擋在路口,硬是不准車輛通過。
  2. 建商只好乖乖給他300萬。

  3. 過不多久,他忽然就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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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09:12: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臨路地主有給前袋地地主過,無買賣沒差,臨路地主已很好心。
但就是因為賣人,所以有了利潤,就有差,
也因為臨路地主給前袋地地主路過,
袋地得以賣高價,佔人便宜,然有無經過臨路地主同意?
怎麼可以擅自認為別人的地可以通行,
新買主買前怎麼不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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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09:52: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e99friend 於 2015-1-22 09:53 編輯

臨路地主要賣你路,已經是佛心了,因為坪數不多,卻可大大加值原有你的土地,你再把對方說成"惡鄰居"恐怕不太... 吧!
如果是我,先封路,再逼你賣地,我再用別人名義俗俗的買過來。
結論,跟地主議議價格,買下來,一勞永逸,和氣又雙贏。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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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10:19: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還不一定是佛心,
當初若開縣道時沒出地,已經佔了另一邊地主的便宜,若還開高價想佔袋地地主的便宜,那就是黑心了。
若開縣道時全是用這地主的地,看圖有不少的地被用掉,且政府沒用上漲後的市價買,那開高價賣很合理。

臨路地有分這兩種,然通常沒出地開大路的臨路地主會跟有出地的地主開一樣的價,所以很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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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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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2015-1-22 10:21: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liu1956888 發表於 2015-1-22 08:27
"最好叫鄉公所劃白線上去
這樣你跟本不用買路了"請問樂大,以何種理由提出申請?

開始發布消息  您要捐地開路(反正您的地已經是路了)

好人你來做...大家會知道誰是壞人

成不成您都是贏家

(既成道路沒有很簡單)(只要道路是公所鋪設...您的機會就大了)
有些民代有經費...想辦法去弄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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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21:23: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1-22 10:21
開始發布消息  您要捐地開路(反正您的地已經是路了)

好人你來做...大家會知道誰是壞人

樂活大大
       謝謝指教,我會請阿哥去公所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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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 21:36: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wsn1540 發表於 2015-1-22 10:19
還不一定是佛心,
當初若開縣道時沒出地,已經佔了另一邊地主的便宜,若還開高價想佔袋地地主的便宜,那就 ...

臨路地主有給前袋地地主過,彼此關係很難釐清。
袋地會賣出,雖無經過臨路地主同意,是因當地人好幾個都云:此路已走好多年,不會有問題。誰知一過戶,就變成這樣?當初開縣道時臨路地主沒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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