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5-5-22
- 最後登錄
- 2017-2-13
- 在線時間
- 44 小時
- 閱讀權限
- 50
- 積分
- 2144
- 帖子
- 132
- 精華
- 0
- UID
- 114447
|
salt 發表於 2015-7-17 00:24
這次抗議聲浪很大,但理論有點不解,農民需要蓋農舍無所爭議,大部分蓋了又要賣掉到底是需要農舍還是需要蓋農舍 ...
是否有賣,這不關任何人的事,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需要賣,若能不用賣,誰吃飽撐著去賣,或許有的人會說,看漲價了才賣,那好啊,你比照房地合一,課稅啊,怕人賺錢,為什麼不課稅,若是賣了的獲利,會被政府拿走,除非是家裡出事了,誰會把白花花的錢送給政府。
這個法修的我很不服氣,我很配服修房地合一的官員,考量到了已買的人,沒買的人,投資客,建商。
若是農委會要這樣修,也要限之後申請到建照的,或許有人說我們蓋好的人自私,但是我是依"之前"的農舍修改辦法蓋的,當時沒有"限定"承購人,我才蓋的,法規這麼可以這樣,我想改就改,那難道今天想到又來改,以後商業區限定公司法人能蓋?能持有土地?
房地合一很清楚的告訴你,自要再買房子,你會面臨到什麼稅,時間/期間清清楚楚,建商馬上就不再搶標地了,短期投資客跑到海外了,自住客自住或是等候時間進場購屋,長期投資人改出租,房地合一若不排除農舍,什麼問題也沒有。
看到苗栗財政連薪水都發不出來,前縣長說把高鐵區土地標一標就有錢了,這是什麼政府,徵低價,賣高價…
宜蘭也是同樣的慘,負債率偏高,我還是覺得他們是不想要重劃時,要補償一堆農舍,
我相信有辦法弄農保的人還是有辦法,仲介一家只要備一塊一分地專門幫買方申請農保用的就好,會很難嗎?
就像農用証明,隨便種種,裝裝樣子請的出來。
我想通了,反正以後要賣交給仲介,不用怕賣不掉,但是我很難想像,用這種方式治定農業政策的農委會,將來能有什麼好農業政策。
|
-
3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