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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hu 發表於 2018-2-22 06:49 
抱歉!回得太快,想錯了...
農舍興建辦法只管興建的條件,所以只管申請人是不是符合要件而已,跟配偶無 ...
其實你說的可能是對的.
因為興建辦法理規定的必須是農民的身分而不是自然人.所以太太若不具有農民的身分,還是無法興建農舍. 而農民身分目前的認定好像還蠻嚴格的. 能否用自然人的身分買現成農宅似乎有模糊地帶.
但我認識的花蓮仲介幾個月前告訴我的說法是:你已有農宅,用太太名義買現成農宅她問的結果是不行!
就是因為不瞭解法令怕買了農地無法蓋農宅,但又很想去花東過退休生涯.因此去年才在鳳林買了塊建地想去蓋,但種種因素與限制條件的考慮,還遲遲無法完成心願. 如果法令允許,其實買個現成的農宅別墅省得傷腦筋.畢竟開始有歲數了,忙到好也不知道能住上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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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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