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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九日早上九點十分到現場,現場除了鄰地主外地所人員還未到,約略等了十幾分鐘地所人員進場,來了兩組人,第一組是八月三十一日的測量員,第二組人員剛開始以為是我申請的測量員代理人,一下車即詢問,對方態度極差,"我不知道你在說甚麼,我只知道你不是要再鑑界",拿了地所的通知單給他,他才知道我的測量員沒來,看來地所的聯繫有很大問題.因為是使用高精密衛星定位儀,很快的測出誤差值.地所人員直接說好了要送縣府了,我直接跟他表示有人不同意才能送縣府,而他們的測量結果我同意,鄰地主不表示意見,沒說任何話,於是我說那誰不同意?鄰地主仍不吭聲,結果地所人還幫他回答說"他不會同意啦".結果我問了他三次說你是不是不同意,他都沒回答,結果演變成地所測量人員不同意鑑界結果再送縣府量測.
這次狀況仍與上次略同,地所人員只說誤差很大,但我從圖面上觀察期誤差不大於四米,且此次誤差往北移,不同於八月三十一日往南移十四米,於是我直接對他們說這誤差絕不會大於四米,地所人員表示"四米就很大了",我告知他們說這不重要,重點是鄰地主不管有沒有移動那四米都還是侵占我的地.
故事到了這裡,相信所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結論,那就是不論鑑界幾次,只要地不給他用他就不會同意的,在這種狀況下只有調解會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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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的小屋,小小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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