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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Mack""
:shock: 看到這樣的遭遇,真是同感氣憤,公部門的公務人員,職責本來就是領人民薪水,幫人民辦事的啊!卻常常看到自我膨脹雞毛令箭,真是令人咬牙,三月間我也申請農資室申建,想當然爾,是被駁回了,原因我已經不想再講,若不是看到2Home的朋友遭遇,我根本不敢再去碰觸心深處的那個挫折感!南到手法真的也有錯嗎?難道這個社會真的就是要這樣欺善怕惡嗎?真的很灰心,但請妳和妳老公一定要加油不要被打敗,你們已經開始,而且也頗有成果了,要堅持下去,作為2Home所有朋友們的典範,加油再加油喔!
這次事件讓我學到很多....
曾有自行申請資材室的經驗...
不防一起研究看看能否幫得上忙...
今天收到縣府會勘公文...
洋洋灑灑一大篇....
說得我們好像十惡不赦...
文中並指稱"違規人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非法開發..
使用行為等等..."
看了真是好笑...
我們只在11月14日當日施工一天....
卻好像持續施工挖掉了整座玉山...
會勘單位整整列了三行...
怪不得連處變不驚的4home老爺眼珠也要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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