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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3-28 10:15 編輯
"自我感覺良好者" ---------------- 人民的權利
說穿了 "怨不公"也只是用來謀利爭奪(蓋農舍)的藉口之一 ---------------- 人民的權利
但要將這樣的行為 講得大義凜然 正氣回蕩 ---------------- 人民的權利
還我們一個 視線乾淨 耳根清靜的 2home桃花源好嗎? ---------------- 不看不聽也是人民的權利
有人選擇放棄他的權利, 我可不是呢!
shampoo 發表於 2012-3-28 09:43
數年前當一堆人為了把0.25公頃改回0.1公頃, 群起奔走的時候, 我因為不知情而沒有參加.
覺得很遺憾!
如今有機會送給政客與財團一個天搖地動的完美風暴, 我若放棄了,
豈不是另一個遺憾!
倘若這回我被駁回了, 且決定不再起訴,
是否會留下另一個遺憾? 那就無所謂了,
因為小孩扶養費已經給付, 假扣押即將解除, 我可以到水利會去瞧瞧水溝能否挪移一點兒?
我講得夠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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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案件不多, 而且最高審沒有開庭,
若是駁回, 一般是不超過一個月, 特別是抗告案件而已(非上訴),
(裁定訴訟聲明的對錯, 就一行字呀! 需要多久?)
或許你們有人看得不耐煩, 我更是摸不到頭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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