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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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解釋函令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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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發表於 2012-2-23 17:11: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論法令如何改,如何解釋
執法上的標準各地不一,這才是政府應該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
畢竟立法院只有一個,但執行的機構到處都不一樣的標準
這是值得被重視的問題
kevin 發表於 2012-2-23 15:17


你說到的頗類似: 關說!
但要達到可以被特權被關說, 必須先符合基本條件.
例如, 蘇嘉全的農舍有一些爭議, 但他的土地剛剛好是0.25公頃,
         絲毫不差! 彷彿事先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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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於 2012-2-23 17:20: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70# lswang

別談代言了,
誰也知道代言人的收費是挺高的,
搞得起一個您輸嚎出來, 誰相信你可憐呀?

似乎只能異軍突起, 搞一些不一樣的:
碰到某些被徵收農民在抗爭時, 就穿著藍背心綠短褲, 過去唱反調,
反正就是一副支持農委會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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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發表於 2012-2-23 17:44: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2# 阿俊


請教俊大兄
擁有袋地的人要如何維護自身的道路通行權
狀態
1.土地建地空地
2.需經過鄰地至馬路
3.兩年後才會蓋房子
維護權益
1.先向法院申請袋第通行權
2.先和鄰地地主協商(購買)
3.向鄉公所申請調解(購買)

目前的狀態
我都沒有做任何動作,鄰地地主也不認識。
至於維護權益的部份,我應該採取何種方式會比較優。

如果鄰地蓋房子,碰到會侵損袋地地主權益的時候,建設局會發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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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發表於 2012-2-23 18:12: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2# 阿俊


請教俊大兄
擁有袋地的人要如何維護自身的道路通行權
狀態
1.土地建地空地
2.需經過鄰地至馬路
3.兩年後才會蓋房子
維護權益
1.先向法院申請袋第通行權
2.先和鄰地地主協商(購買)
3.向鄉公 ...
limin 發表於 2012-2-23 17:44


若是我的話,
首先就是製造出一個事實: 你習慣從某一個路徑進出
並且把該路徑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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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發表於 2012-2-24 19:46: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74# shampoo


已拍照並錄影
要先和對方協商嗎
還是等確定要蓋了
才和鄰地地主洽談呢
當初買地時就有小走道約1米左右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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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發表於 2012-2-24 21:09: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74# shampoo
要先和對方協商嗎
還是等確定要蓋了
才和鄰地地主洽談呢
當初買地時就有小走道約1米左右寬
limin 發表於 2012-2-24 19:46


法律沒有限制你哪時候找對方談.
關鍵在對方隨時可能做變更, 例如土地規劃或產權移轉.

最好談談能否規劃一個路地賣給你, 誰也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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