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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每個縣市政府施政方針不同...
但是最近發生在自身的環境清潔問題
確實讓我體會良深...
2home是一老舊社區型態,已經有三十幾年了!
自從粉久.. 粉久..以前社區主委捲款潛逃之後,就乏人管理...
現在的大半管理工作,就落在也住裡頭的里長大人了!
前陣子發現庭院樹上盤旋一隻赤尾青竹絲後...
或許就是從隔壁雜草叢生的廢棄屋溜過來的
於是跟里長申訴:可否麻煩他幫忙請清潔隊清理一下雜草木及廢棄物
結果回覆: 私人住處非經屋主同意,無法進入處理!
並告知: 如果你自己去要求清潔隊,恐怕答案也是NO!
結果我當然不死心,直接撥電話過去...隊長的答案SO.. SO..
接著當我已經擬好向市政府環保局申報的信,準備寄出之際...
接到所謂"環保派出所"人員的來電...
告知他們現在已經在我2home現場 (我當然不在,因為非假日...)
於是告訴他們確切地址後,回答: 會依據地址找出並連絡屋主
因為空地空屋如果過於髒亂不堪影響環境,是會被開罰單的...
隔一星期到達2home...
發現隔壁的雜草雜木已經修剪過了! 變清潔乾淨許多...
所以公務人員非不能也! 是不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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