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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丈履勘
到了複丈測量那天,法院與地政先去量我們主張的那條道路。
因為先前法院只通知我們預繳一筆測量費4000元,到現場後東勢地政告知是一筆地號4000元,我們主張的道路是經過11筆地號,所以費用是44000元,問我們要繼續測量嗎?
唉!到這個地步,給吧。
這時候,被告向法官說:東邊還有一個通行方案要履勘。
我當時立刻向法官提出異議,因為這個方案很突然,事前都沒有書狀提出。
法官說:有路就去看。
本來我是想自己走捷徑過去,因為步行捷徑比較快。
但是法官要我和他坐被告的車,一齊過去看另一條路。不好駁法官的面子,坐吧。
因為前一天有下雨,被告新挖的泥土路有些泥濘,法官問被告車可以上去嗎?被告說:保證沒問題,車可以上去。
結果,進入新挖道路不到100公尺,車便打滑撞到路樹。
法官當即下車往回走,不願再繼續履勘。
我們回到路口,等被告將車輛倒回後便一同回去第一現場,與地政測量人員會合。
在車上,法官問我,被告的路不給你走,那你土地上的路要給他走嗎?
我當下覺得這個問法怪怪的,所以沈默沒有回應。我從車內後照鏡看到後座的法官,有一種失望的表情。
過了一會,法官和被告說:你們的律師說要補證據給我,到現在都沒看到證據,你們都隨便說說,開開玩笑而已。
被告和法官說:等下就和律師說。
後來才知道,車上的這些話都有玄機,是我太蠢沒聽懂,訴訟的勝負關鍵都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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