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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ailor 於 2011-3-11 13:38 編輯
1# andy999tw
我也知道一個真實事件,現在進行式,朋友的兒子。
身高180公分以上,身體健壯,好手好腳,退伍後,做了2,3個工作,都做不長,然後就窩在家裡,已經30多歲了,自認是一條龍。
吃、喝、玩、樂、打電動遊戲、跳舞,是他生活的全部。
父親想:不找工作,可能是不願作伙計!那就當老板創業吧!就給了他一筆錢當作創業資本。
他立刻拿這錢去買了一輛 B※※ 轎車(以前都開家裡的平價轎車)。
他一直吃、住在家裡,後來更光明正大帶一個也以跳舞(跳甚麼街舞、現代舞、嘻哈舞)為全部的女孩回來吃住家裡。
父親想:已經30多了,沒甚麼錢買房子才會帶女孩回來賴在家裡吧!就在市區以他(兒子)的名字買了一棟很不錯的房子給他,希望他搬出去住。
結果呢? 不,兒子把房子租出去收租金。繼續吃住家裡。問他:為什麼把房子租出去了呢?回答:房子是我的,我有權利決定。
父、母親不能說一句稍不認同的話。
父、母親皆是窮苦家庭出身,省吃儉用,白手起家。
現在兩人皆已年過60,但仍在上班賺錢。
害!真不知這個人的,羞恥心、尊嚴、自尊心、骨氣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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