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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護理品質將要再次被Costdown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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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2 06:17: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草案:http://www.doh.gov.tw/CHT2006/DM ... =1&doc_no=82935

條件公告:http://www.doh.gov.tw/ufile/doc/ ... 9%B8%B9%B9w%A7i.pdf

網友講的:
●翻譯上面2個:
  1.40床的病房(最低)只需10名護理人員輪三班+輪休假
  2.50床的病房(最低)只需17名護理人員輪三班+輪休假
  3.以上均包含不須照顧病人的護理主管人力
  4.不爽嗎?!你只有10天可以跟衛生署提出"意見"優~啾咪( ^.< )

●其實也沒蝦毀辣,以後住院時,不要抱怨都沒護理人員就好了。

●溫馨提醒:
  1.馬總統,說好的護病比1:3呢?
  2.護理人員每增加一位需要照顧的病患,病患在30天以內的死亡率會增加7%,而若需照顧的病患增加至8位,病患死亡率更高達3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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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滿的米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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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11-12 09:00: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多買一點醫療險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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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11-12 21:57: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陸已經出現安胎變墮胎 的新聞
如果護士人數不足,出事時誰要負責?
衛生署長能負責嗎 ?

大陸一名孕婦因出現異常到醫院保胎,但護士竟然錯派墮胎藥給她吃。雖然經過治療,腹中胎兒依然存活,醫院亦表示,胎兒不會因此畸形,但孕婦對此仍很不放心。涉事的護士是實習護士,仍未獲正式護士資格,目前已被停職。
努力追求樂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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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11-12 21:59: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 鄉下小孩

也許要自費請專門護士
才能得到足夠的護理品質吧
努力追求樂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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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1-11-12 23:07: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多的是找不到工作的人..
也多的是找不到人的工作..
問題出在哪兒呢??
教育當局都沒一點而責任麼??
全國衛生主管當局就沒一點而責任嗎?
當年倀議規劃..廣設高中大學的沒有一點而責任嗎..
是誰把台灣推向現狀的??
當然你我都有一份責任..
只是權責大的人..該負較大責任..
不負責的..自然有缺德的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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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11-13 06:00: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民主時代充滿短視近利的政策
舉世皆然
只能自求多福了
努力追求樂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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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1-11-14 20:44: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樣的規定, 買再多醫療險也沒用.......醫院全是一個樣...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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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11-14 21:20: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下子護理人員的流動率會更高
乾脆改成派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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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11-19 07:46: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http://tw.news.yahoo.com/振興-開刀有醫師-沒護士行嗎-213000798.html

中國時報【邱俐穎、黃天如、張睿纖╱台北報導】

護理師、藥師、醫檢師及醫院的技術人員將納入《勞基法》工時規範。衛生署雖支持,但擔心增加醫事人力,醫院經營成本提高,健保也可能將面臨保費調整壓力。私立醫院更憂心,醫事人員比照其他勞工的工作時數,人力調派必定有問題,萬一因而耽擱鬧出人命,家屬不滿提告,勞委會要負責嗎?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面對醫事人力可能增加,衛生署本月十日已預告新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草案,對護理人力、藥事人力、醫事檢驗人力、放射人力等訂出最新醫院人力標準。

他說,醫師不在《勞基法》規範內,主因是醫師工作內容包含看門診、巡房、研究、教學等,工時計算認定困難。但住院醫師工作內容較單純,會優先考量納入。

振興醫院行政副院長葉明陽表示,勞委會要保障醫療人員免於過勞的大原則沒有錯,但醫護是一體的,醫師因工作性質不適用於勞基法,護士、麻醉師等醫師人員卻連「責任制條款」都要排除適用。但醫師開刀可以沒有麻醉師,或沒有護士幫忙刷手、遞手術刀嗎?勞委會一意孤行,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台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人員則說,未來勞委會怎麼規定,北榮都會照辦。

長庚醫療體系最高顧問吳德朗擔心,日後人力調派恐有問題,例如,一九八四年他赴加州指導心導管手術,手術中工作人員忽然表示工作時數已到,要換班離開,他嚇一大跳。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表示,醫療團隊有必要實施責任制彈性工時,照顧病人是廿四小時的任務,如果限定工作時數,損失最大的恐怕是病人權益;交接班次越多,病人風險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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