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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陳青 於 2012-10-31 08:31 編輯
以前一位指導教授跟同學們共同蒐集了
"100個傳統中順理成章但現實中誤謬百出的說法"
其中就有.."天下無不是知父母"==>事實上是..
天下多的是"不是的父母"..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2-10-30 23:50
我跟我老婆結婚前,跟她慎重的提一個條件:
我說:妳一切都很美好,我只有一個條件,就是結婚之後,絕不准妳跟我父母爭吵,不論他們對或錯。如果妳認為可以,我們就結婚。
我老婆當場答應,她說:我對我的父母就是這樣的,對妳的父母也能做到這樣。
結婚後,直到我的母親85歲往生,我的父親93歲往生。
超過30幾年,她真沒有跟我父母爭執吵鬧過一次。
我對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從結婚後開始,直到他們往生,也沒有爭執過一次。
這有什麼好處呢?啊呀,好處多多。
我們想到父母就開心,看到父母就開心。
他們看到我們也開心,父母疼我老婆比誰都疼。
天下無不是父母,是認為父母有任何過失,還是要尊敬他。
平日多關愛他們,父母有時難免有做不對的地方,以愛心婉言告訴他們,不要動怒爭吵,於己於他,都能得到好處。
恨和憤怒會傷到自己,也會傷到他人,百害而無一利。
我國法律也有規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親屬間(配偶、五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犯「藏匿犯人」及「湮滅證據」罪,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依相關訴訟法也規定,有五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關係,可以拒絕作證。
對父母犯行,就更不必說了,法律不外人情,正是人倫、人性至理的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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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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