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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2-11 07:45 編輯
任意第三責任險是保你撞別人的,不是保別人撞你的。
若對方沒過失,對方保的任意第三責任險就不需要出險。
除非對方保車體險才由保險公司出險。就算自撞或找不到肇事者,同樣可出險。但出險會影響未來保費。
既然是你的過失,我不清楚對方找保險有什麼作用?
可能只用來確認一下對方有無責任?或保險公司先墊付之後再跟你討錢?
我家的車是每年都花約2000元保任意第三責任險+財損。(只花1千出頭也可以保)
前年不小心倒車A到一台舊車保險桿,只有烤漆有點脫落,對方也說可能1-2千元就好了,
因責任在我,為了避免未來麻煩,就找警察備案,大約花1.5小時,然後找保險公司傳真相關資料出險,
自警察備案完,我就再也沒跟那車主連絡過。保險公司有通知進度,保險公司花多少錢則不清楚...
因為是由保險公司幫我跑腿(類似代書),也不用去車廠詢問報價,就算保險只賠對方500元也划得來。
但連續3年未出險的0.7優惠系數就沒了! 隔年保費貴了3成!
因商業險要滿2000元才有送道路救援,雖然我的信用卡有,但其他家人未必有,
我同樣花約2000元任意第三責任險+財損,但保額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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