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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出】南投市大埤街118巷農建地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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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13 11:06: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yuchia 於 2021-2-2 10:22 編輯

【108謙27181】南投市大埤街190巷農建地

★這是持分土地★
土地全部面積為:
農地1268.6坪
建地367.48坪

權利面積為
農地84.57坪
建地24.5坪


▲光明段349地號
 面積:3437.54㎡,權利範圍1/15
 權利面積:229.17㎡(約69.32坪)
▲光明段350地號
 面積:756.19㎡,權利範圍1/15
 權利面積:50.41㎡(約15.25坪)
 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光明段352地號
 面積:1214.8㎡,權利範圍1/15
 權利面積:80.99㎡(約24.5坪)
 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地

 定位:23.93389,120.71203

◎提醒◎
◎349地號土地未臨路,有一雞舍坐落,部份為雜樹林
◎350地號有建物坐落,部份為道路、排水溝、雜樹林
◎352地號有建物坐落,部份為道路、雜樹林
◎土地有無分管協議不明。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野i者,不在此限。」故私法人應提出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均不點交;又優先承買權人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聲明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或買受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歡迎委託代標、銷售*
           *請電洽0983-651134
           *如資料有誤,請以法院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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