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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7千萬賣地 買主轉賣10億 [複製鏈接]

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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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6 17:04: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土地的價值好像沒有一定的,一年價差10幾倍,比中樂透還爽,不知這位買主,當初是如何看出這塊土地的價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6/today-t1.htm
嘔!7千萬賣地 買主轉賣10億  
位於台北縣汐止市湖前街這塊價值不菲的土地,蔡姓地主以7千萬賣出,未料一年後買家竟轉手賣得10億元,蔡姓地主心有不甘,竟要求原買主須再支付500萬,才能移除土地上的鐵皮屋,被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吳岳修、鄭淑婷、黃其豪、林美芬/台北報導〕七千萬元買進土地,隔年就以十億元賣出,「點土成金」的故事,在台北縣汐止市真實上演!

九十六年十一月間,四十九歲男子蔡培林把位於台北縣汐止市湖前街一塊一千多坪的土地,以總價新台幣七千萬元賣給一位許姓男子,許某一年後就以十億元的天價賣給張姓買主,並於今年一月完成移轉登記。

汐止上千坪地 隔年點土成金

檢方透露,蔡培林獲悉只隔一年,土地竟然就能以十餘倍的價格賣出,百感交集,因而找來胞妹協助,兩人向許某表示,該土地上有一間鐵皮空屋,並非當初簽約出售物,所以要求許某再支付五百萬元拆除費。

檢方指出,許某根本不予理會,派人將鐵皮屋拆除,但蔡培林隨後僱用工人再將一個鐵皮貨櫃放在土地上,並委請保全人員看管,強調許先生若不支付五百萬元就不得拆移,許某因而向台北縣汐止警分局報案,全案已在昨天以恐嚇取財罪起訴。

索500萬拆屋費 前地主涉恐嚇

被指控賣土地後還強索地上物拆遷費,蔡家一位小姐昨晚說,湖前街這一千多坪的土地,確切坪數她不是很清楚,這塊土地是由叔叔與其他約十多人共同持分,土地上原本是自家住宅、並租給幾戶攤商做生意,九十六年時叔叔想賣土地,便透過她同事找到買主,因當時並未「附帶」地上物,所以土地價格比較便宜,隔年買主還曾與他們簽訂「租賃契約」,明言地上物是雙方「共同」租給攤商做生意。

稱未賣地上物 被起訴很冤枉

蔡小姐質疑,如果當時有將土地、地上物一起賣,為何買主還要與他們共同當「包租公」?

蔡小姐表示,並沒有賣地上物,請保全保護上頭的貨櫃屋,何來恐嚇之嫌?且開庭時也曾拿雙方共同簽訂的租賃契約,證明仍有地上物的所有權,但檢察官卻採信買主拿的舊契約,現在被依恐嚇起訴,真的很冤枉。

房仲:買主整合零星地拉高價

而對於這塊土地所引發的風風雨雨,汐止當地的房仲業者說,目前湖前街附近行情價,約一坪三十多萬元,據他們初步了解,除了蔡家所賣出的一千多坪土地,許某應該還買進附近若干零星土地,才能整合成這一塊約兩千坪的完整建地,最後才能以十億元高價轉賣。

這起因土地交易所引發的紛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雙方當時確已簽約買賣並完成點交,按理連同土地及地上建物均屬許某所有,所以認定蔡嫌言行已涉及恐嚇取財罪,已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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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9-6-16 17:35: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新地主拔了多少釘子,恐非一般人能處理的吧
賺錢也是要靠專業的
眼光好靠天份與努力
口袋深,或最少要有勇氣去借貸
再來就是執行力
時機與運氣也是不可或缺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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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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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9-6-16 18:11: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人家賺錢,只有羨慕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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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9-6-16 23:09: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土地的價值好像沒有一定的,一年價差10幾倍,比中樂透還爽,不知這位買主,當初是如何看出這塊土地的價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6/today-t1.htm
嘔!7千萬賣地 買主轉賣10億  
位於台北縣 ...
2home 發表於 2009-6-16 17:04


其實重點應是這裡
"許某應該還買進附近若干零星土地,才能整合成這一塊約兩千坪的完整建地,最後才能以十億元高價轉賣"
他的高報酬必是因為事情的調查/計劃.
事後的執行.
覺得運氣的成份不大.
倒是一個精心策劃點石成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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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y Foolish in front of Natu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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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7 12:52: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佾雲說的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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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9-6-17 16:56: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嘔!7千萬賣地 買主轉賣10億

可以理解 為何嘔  7千萬已經很多了 但跟十億比  就小多了
美田園有乾淨的水 山 及地 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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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9-6-17 17:55: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有效的增加效用,才會有新的買主願意出更高的價值去擁有它的.想必當初賣家願意賣七千萬,也是認為他賺到了.
同理.各位在找2Home時,應該也會把完全未開發的素地,與已經整好有水有電有路有鄰居的地,做不同的評價吧?有時後"當地行情"只可當參考.效用如何?感受如何?農地在這方面的差異是蠻大的.
剛說的這種休閒地其實也常見一種投資客,就是您在開發一筆地的起始階段,甚至道路還沒有成型,他就要求以比較低廉的"期貨價"買進,等到很多買家進駐建屋後,整個園區改變了的美美的.他再來賺取這個"效用"的差價.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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