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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平原 新屋高牆…
【聯合報╱林澤謙/公(台北市)】 2010.05.18 02:39 am
根據聯合報調查,宜蘭縣名列最適人居的縣市第二名,身為宜蘭人的我,理應感到光榮與驕傲,然我卻感到焦急,也感到無奈。
以我的故居三星鄉為例,欠缺良好的土地城鄉規劃,原本一望無際,沃疇綿延的蘭陽平原慢慢的消失了,取代的是阻絕視線的一棟棟新式民居。從上大學後,就留在台北的我,每隔一段時間回鄉,就驚覺景色變換的快速。其實,從出雪隧出口之後,真正的農作平原,與過去相較,已被散居各地的新式建築逐漸的蠶食,繼續往宜蘭、羅東,乃至海山、三星方向前進,你會發現,原始、靜謐的氣息也所剩不多,與我相似背景的同鄉人,都有類似的看法,未來蘭陽平原還剩下多少?
身為宜蘭人,我呼籲:
一、集村救宜蘭:惟有規劃集村,方能把土地還給自然,把人工管線減到最少,把曠野歸諸大地。或許看得到成果的是卅甚至五十年後的未來,但是現在不做,未來會後悔。雖然個人家裡也擁有不少田地,這樣做也會損及自己的權益,但人不能只看自己的私利,不是嗎?
二、引導住民共識,以樹籬取代圍牆:個人誠摰歡迎移居的新宜蘭人,但請不要用一道道的水泥圍牆來建築您的萬仞宮牆,用樹籬來取代吧!甚或連樹籬也不必了,讓毗鄰的草地綿延不絕,創造一個更新更有特色的新蘭陽。
宜蘭,曾有「到宜蘭,不必移民紐西蘭」的豪語,但是如何維持宜蘭的特色?除了更漂亮的豪宅外,應該是更需要有規劃的政策與施政的魄力吧。
【2010/05/18 聯合報】@ http://udn.com/
他提出的二點我很讚成..
但是很無奈的第一點"集村"門檻太高.法規配套不易..導致有本事規劃的人穫利很大..焦點不應該在這裡.應該去農委會推動放寬集村配套地的"資格"..如果配套地的資格放寬成"坡度欲大者優先使用"..那應該會產生:
1)坡度大易造成土石流之地.完全拿去當配套地.不能開發也不會有土石流了
2)集村案可以推案量大.價格可降低.不會產生賣一間賺半間的問題
3)法規及行政釋函白化化.平民化.透明化..不然永遠掌握到少數人手上
但是...目前的法規是集村的配套地亦須為符合興建農舍的條件方可作為..那山坡地我都可以蓋農舍了.為何還要拿去當配套地啊...平均坡度在30%以內的都可以使用了.除了地點是人煙無法到達的會拿出來用的..其他的誰要用啊...
光打嘴炮我也會.我也曾經和農委會的承辦人員吵架過(他的行政釋函不肯公開.而且也不是行政釋函.叫"開會結果"而已..而且還是1人會議.其他列席人員都由他代簽)..光打嘴炮卻不深究原因在那裡的人最討厭
第二點舉100次讚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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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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