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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 規劃太陽光電區
刊登日期:2010/6/7 |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 點閱次數:230
高速鐵路與雲林東西向78號快速道路交叉附近地層嚴重下陷,引發搶救聲浪。雲林縣政府以經濟部水利署規劃的交叉點九平方公里範圍,提出設置國內首座「太陽光電專區」計畫,估計初期總投資額約492.8億元,年平均投資報酬率約7.8%,已獲經建會及多家太陽能設備廠、系統廠青睞。水利署研究發現,高鐵與雲林東西向78號快速道路跨交處墩柱差異沈陷已超過容許的設計範圍,恐影響行車安全。擬以跨交處為中心,沿高鐵上下左右各1.5公里,劃出一塊九平方公里範圍,作為地層下陷防治禁抽地下水示範區,以紓緩地層沈陷程度,避免影響高鐵墩柱結構安全。
但此計畫將使區內農作物無水可用,引起地方反彈。縣政府因此提出替代方案,以此範圍規劃為綠色能源、節能節水設施園藝專區,採政府徵收土地,或向農民租賃方式,吸引台電公司等公民營太陽光電設備商、系統營運商進駐,設立國內首座太陽光電專區。
雲林縣政府表示,此舉可推動台灣綠能產業前進,又可根本解決當地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問題。有部分區塊還可規劃為節水的設施園藝專區,發展精緻農業,提升農業技術水平,兼具觀光價值。
雲林縣政府說,發展綠能產業並設置大型太陽能電廠已成潮流趨勢。西班牙三年前就設置大型太陽能發電園區;知名太陽能系統商SunEdison在義大利建置太陽能發電園區,發電功率超過6,000萬瓦,預計今年底開始運作。德國太陽能廠商Conergy在泰國曼谷北方約70公里建立的東南亞最大型商業太陽能發電廠,也預計今年底完成。
「高鐵雲林下陷段之太陽光專區」規劃可供使用面積約385公頃,以長期租賃或徵收方式取得用地。
縣府官員說,區內農民種植水稻每公頃年獲利不到10萬元,若由太陽光電廠商向農民租賃農地,估計每月每公頃租金2.6萬元(即每年租金收入31.2萬元),其中6,000元向經濟部申請,2萬元由廠商支付,385公頃土地年總租賃費用為9,240萬元。
官員表示,再生能源法規定,電力躉購價格為每度11.119元。若以租期20年試算,考量發電隨時間而衰退及土地租賃成本,385公頃土地平均每年發電總收入約43億元,而期初投資設置成本約492.8億元,年平均報酬率約7.8%。
不管如何變型,人民需要適應這個趨勢,不要核電就不要想念每度兩塊錢的好處,認同綠能就多分擔一些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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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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