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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8-12-8 23:19 編輯
1. 先查各縣市「都市計畫整合資訊系統」,看建物套圖有無壓到「建地 XY段 02號」。
我猜 (a) 有壓到,或是 (b) 沒壓到,但是「建地 XY段 02號」還沒有「解除套繪」,
所以「建地 XY段 02號」權狀才會註記「基地」。
若是後者 (b),去申請「解除套繪」,就可申請「建地 XY段 02號」免徵地價稅。
若是前者 (a),往下試看看是否可行。
2. 那麼再向「該管都市計畫單位」查詢:
「建地 XY段 02號」是否有建築線,是否「據以指定建築線之私設通路用地」。
如果確認建築線落在「建地 XY段 02號」,
就申請從「該建築線」把「建地 XY段 02號」分割為二塊土地。
建地單獨所有,分割不受限制。
3. 申請把分割出來的「建地 XY段 02-1號」和「建地 XY段 01號」合併,或不合併也可以。
建蔽率:60%,
建地01:292平方公尺,建地02:41.25平方公尺
建物03:75.6平方公尺
若不合併,「建地 XY段 01號」292平方公尺 X 60% = 175.2平方公尺 > 建物 75.6平方公尺,滿足建蔽率。
若「建地 XY段 02-1號」和「建地 XY段 01號」合併,還是滿足建蔽率。
4. 申請被分割縮減的「新的建地 XY段 02號」(既成道路)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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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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