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0查看 1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拍奇談]法拍荒地誤標為果園 [複製鏈接]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1-1-24 16:45: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11/IssueID/20041208

法拍荒地誤標為果園
承辦人凸槌 得標婦憤法院推拖
2004年 12月08日 蘋果日報 【投訴組╱屏東報導】「這若是民間買賣,根本就是詐欺!」屏東市吳太太十月間向屏東地方法院標到一塊檸檬園農地,事後發現她買到的根本不是已結實纍纍的檸檬園,而是旁邊一塊雜草叢生的荒地,她不滿法院弄錯農地在先,事後又不積極善後,讓她孤立無援。


點下放大 權益受損
吳太太投訴,屏東地方法院十月間公告拍賣位於屏果縣潮州鎮興美段一塊約七百三十九坪農地,且公告內容還標示該地有檸檬樹、鐵皮涼棚、深水井等,總價底標為一百七十八萬兩千元。她在拍賣前多次察看,發現檸檬園整理的相當整齊,結實纍纍,看了非常喜歡,就先繳交三十六萬元參加投標,十月二十日拍賣當天,更出價二百零三萬八千九百元得標。

事發月餘卻無人善後
得標後,吳太太先到債權銀行核對時,銀行還出示檸檬園的照片,她即繳清餘款,並取得法院的「不動產移轉權利書」,找到尤姓地主準備辦理點交檸檬樹。因地主覺得莫名其妙,這時她才發現法院搞了一個大烏龍,明明是檸檬園旁的荒廢農地要拍賣,卻誤植成檸檬園。吳太太標得的農地,因地勢太低,加上荒廢已久,她至少要再花三、五十萬元填土整地設籬,真是虧大了。她說,事發迄今一個多月,竟沒有人肯認錯,也沒人要出面解決。
經查,吳太太標得的農地,是由土地銀行潮州分行報請法院查封拍賣,而負責「指界」(以目視方式指出土地範圍)的是潮州地政事務所。對此,土銀潮州分行副理簡天圖表示,這宗拍賣案確有爭議,銀行已主動請求法院先不要處置拍賣所得款項。

地政所:新員工弄錯
該行承辦人員解釋,當時潮州地政事務所指派的指界人員因生病,臨時指派一位新進人員,可能因經驗不足,他確定是「地政事務所的人指錯了」。但潮州地政事務所則認定,銀行也有責任。
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指出,本案法官近期將邀集有關人員先實地勘查一次,才會有所處置。但強調:「這是一個錯誤,(屏東地院)不可能都不處理。」只不過每個法官手頭上都有五、六百件案件要處理,速度上無法如民眾想像中那麼快。

拍錯土地無效 還可求償
【蕭松齡╱屏東報導】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涌誠指出,法院封錯拍賣土地,是重大瑕疵,這應是無效拍賣,吳太太可要求法院塗銷這次的拍定與過戶。同時他也抨擊屏東地院,應積極協助吳太太早日解決此一紛爭,不能說案件多、人力不足而有所拖延,「這是法院效率不彰,也是民間司改會存在的原因。」

地政單位應負責
執行長高涌誠建議吳太太可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異議,就可以塗銷買賣。他說,雖然依《強制執行法》的法理,法院只是「代為處理」,基本上這筆交易仍屬債務人(地主)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交易,所以依法吳太太可以向地主要求損害賠償,地主若因此增加債務,則可向當初指錯地的地政機關提出損害賠償。
高涌誠表示,地政人員是指界專家,要將責任歸給銀行或法院,可能有困難,且地政單位受委託指界是須收費的,所以地政人員有責任要確保無誤,若發生錯誤,就應該要負責。律師連立堅表示,這宗烏龍法拍應該沒有故意之嫌,不構成詐欺。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11-1-24 17:15: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定要上報才能處理,這是基本原則
也難怪台灣媒體密度這麼密集
是不是也算人民之福呢??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法拍奇談]法拍荒地誤標為果園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1 14:56 , Processed in 0.041658 second(s), 10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