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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發表於 2013-12-25 19:26
你就說 無法附上使用執照 但是可以附稅藉資料讓縣府去查
無農舍證明時已查過一次了 表示沒問題..
農民 ...
感謝俊大解答!
建築師事務所的小姐親自去縣府詢問了承辦人員,
承辦人員表示:
只有稅籍資料他無法接受,只有三種方式可解:
1.財產轉移。
2.乖乖去申請使用執照取得房屋權狀。
3.提出證明此門牌號碼是坐落於此地號上之建築物。
因為我的地目是建地,所以根據我們地方的代書建議用第三點的方式辦理,
請地政事務所來測量提供XXX文件圖示,便可證明此建築物確實是坐落於此地號上方。
不過代書也表示假如地目是:田,就必須乖乖使用第一點的方式了。
看來我的農舍申請案子又必須為了這張證明延後三個禮拜了!
算了,反正水保跟結構技師那邊也還沒下來,繼續等待就是了。
不過心裡嘔的是,明明無自用農舍證明都已經通過,而那筆地號又是建地,
非得要這麼擾民嗎?而且,所有的財產都要攤在陽光下被檢視,這種感覺真的不太好。
還有,為何友人兩年多前一樣在台東申請農舍的過程,一樣有相同的情況:財產繼承,老房子無房屋使用證明。
當時的承辦人卻沒有提出這樣子的要求呢?
感謝俊大哦!
請問農民資格會如何審查呢?困難嗎?
經過一次次的經驗,深深感到要自立蓋屋還真是比想像中的還困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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