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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掉了或被偷怎麼辦 ?! 絕對不要馬上要求電信公司停話...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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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20 07:47: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手機掉了或被偷怎麼辦 ?! 絕對不要馬上要求電信公司停話...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不是要觸霉頭,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絕對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半個月又過了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第五章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五十六條之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服務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來源:
http://likenews.tw/m/article.php?no=16242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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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3-20 07:52: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5-3-20 07:53 編輯

您的手機序號,要紀錄下來,永遠保存:

在您的手機輸入 *#06#  共五個按鍵, 您就會看到一組號碼, 這組號碼就是你的手機的 IMEI , 也就是您所要的序號了.

手機遺失的時候,或許就用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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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3-20 08:47: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5-3-20 07:52
您的手機序號,要紀錄下來,永遠保存:

在您的手機輸入 *#06#  共五個按鍵, 您就會看到一組號碼, 這組號碼 ...

只要紙盒還留著,紙盒上也找得到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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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5-3-20 09:04: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分享...
希望警方最後能找出這個愛亂打電話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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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5-3-20 22:04: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有些問題請教: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這個沒問題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這個也沒問題

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問題來了,要求系統業者寄送帳單明細,無非是想了解有無被人盜打
重點是,都不要求業者停話,難道沒有協助阻止犯罪之責任?
就好比信用卡遺失,也是要自申請遺失後,才豁免盜用(有的會追溯申請前,視發卡銀行而定)
而且要求對帳單的時間節點何時?遺失當天?一周後?還是一個月?因為對帳單跟你提出的時間有關啊

最後,難道只要報案就好?都不用通知系統業者?存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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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5-3-20 23:55: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taiwanbigmary 於 2015-3-20 23:57 編輯

陳大哥!
資料不錯可以參考!
農田一角落綠化,為降溫來盡一份心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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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5-3-21 00:33: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3-21 15:08 編輯

手機+sim卡搞丟了,門號就沒得用了!
一般是知道手機丟了,先打給服務電話申請暫停撥出(同樣可以接電話/簡訊)
等約1-2天手機電池沒電,沒人接或沒人回電,就當做找不回來,再到電信公司辦掛失申請新SIM卡了!
要不然對大多人而言,沒門號/手機可用,可麻煩了...

另外,愈便宜的手機愈容易找回來...所以,別買太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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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5-3-21 00:42: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原文網址: 網路追追追/手機掉了 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調查發表日:2007/04/16 10:08
http://rumor.nownews.com/2007/11/15/515-2082475.htm#ixzz3UwdoKiBn

中華電信解釋:「當手機遺失時因內有SIM卡,為避免話費損失,請儘速與電信業者客服專線聯繫辦理停話。本公司停話免收停話處理費,因停話期間行動電話門號仍為客戶租用,每月仍會有月租費。」也就是說,若手機失竊遭盜打,在停話前所產生的費用仍應由客戶支付,但辦理停話後,將可確保不會有盜打的問題。

此外原信中提到電信法第56條,條文如下: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條文為規定盜用他人電話的罰則,與掛失不停話所產生之費用無關若用戶執意不停話任人盜打,除非抓到盜打之人,才能依法對其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損失,否則失竊後產生之電話費仍須由用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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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5-3-21 08:47: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之前的經驗是手機遺漏在某飯館
半天發現後打電話去問,說沒看到
用另外一隻手機撥它,馬上就切斷了
心想,手機被佔有了
趕緊打電話到系統商要求暫停撥出
結果搞了半天,手機在地下室停車場內
這個如果馬上報案,可能就糗大了
手機可能看好一點,比較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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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5-3-21 11:58: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個訊息是錯誤的
你如果手機遺失不主動去停話 遺失後被盜打的費用還是需要由你自己支付
所以千萬不要被誤導了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
1. 發現且確定手機遺失後 先打電話跟系統公司辦停話
2. 警局報案 索取三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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