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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農舍修法未過 既有行政規範如何遏止農地炒作?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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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15:56: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文/ 上下游記者林慧貞 on 2015 年 06 月 05 日
農委會有意改善農舍問題,但外界對新修法令看法不一,為了避免爭議,有第一線執法人員認為,倘若法令沒過,農委會至少可用行政指導方式,明確告知何謂農用,讓第一線人員取締時有依據,至少可威嚇部分投資客;嘉義農業處則認為,只要落實現有法令,根本不用大動作修法。

訂出實際務農,嚇阻投資客

現行《農業發展條例》,以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雖然都規定農舍申請人必須是農民,且農地仍要維持九成農用,但到底何謂農用,卻沒有實際規範,導致豪華農舍林立,農委會預計修法,要求只有具備農保、健保第三類、實際務農者才能蓋農舍,且農舍移轉時,買方必須是農民。

雖然修法讓許多年輕農民叫好,不過地方政府認為政策缺乏溝通,嘉義農業處處長林良懋批評,農委會大動作修法,但執法的是地方政府,卻完全沒被徵詢意見,「這是個重大政策耶!」地方沒錢也沒人,「實際從事務農者」的定義又含糊不清,增加第一線執法的困難,其實根本不用修法,只要明確定義出何謂實際務農,地方政府嚴查,就能嚇阻炒地皮。

他認為,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農業問題,宜蘭農舍氾濫,台中違章工廠嚴重,南部優良農地種太陽能電板,政府既然給各地自治權,應該回歸各縣市自己管轄,落實執法。



倘修法沒過,農委會至少可下行政指導

另一個第一線執法的人員認為,嚴管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並沒有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只是把農民定義得更清楚,新修訂的資格和農保差不多,「農保可做為何農舍不能做?」

他認為,若因為農舍移轉資格受到爭議,或是因此沒通過修法,農委會至少可用行政指導的方式,行文給地方政府,講清申請農舍的資格、何謂實際務農,至少展現出有心想改善的動作,讓地方執法時有依據,至少具有嚇阻效果,否則都已經大動作說要修法,各界也都抱有期待,如果最後什麼都沒有,政府就太沒威信了。

雖然許多民代和農會表示,基層農民對修法大反彈,但美濃農會總幹事鍾清輝和池上農會農事輔導員黃蘭湘都不約而同說,地方農民並沒有什麼意見,「因為他們是真的農民,」農委會目前對「實際務農」的定義很空泛,不過農會在地方非常清楚誰才是實際務農,農民耕作需要買肥料,有人會參加產銷履歷、吉園圃,農會這裡都有紀錄,實際務農的認定並沒有那麼困難。

法訂了,有無落實才是關鍵

彰化溪洲鄉公所主秘吳音寧認為,所有政策推行前,都應該建立基礎資料,例如溪洲也有平日無人居住的豪華農舍,但是到底有多少農舍是在地人住的?多少是外地人?政府卻沒好好統計,基礎事實不夠明確,就無法訂出可以實際執行的法令,現在要求加嚴農舍移轉的資格,只是行政管理上的小阻撓,「現在卻連小阻撓,都被阻撓了。」

地方執法人員則無奈地說,就算法令嚴,重要的是執法要落實,否則會讓查的人很洩氣,農政單位抓了之後,不知道建管單位有沒有罰,如果只是罰一次後就列管,沒有持續查、持續罰,業者繳六萬塊買個安心,前面怎麼抓都沒用。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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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1:40: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專家:長年不執法 農舍炒翻天
中央社 – 2015年6月5日 下午12:2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要生效的關鍵在於要能真的促使地方政府執法,農地才會農用;否則辦法上路了,持續不執法也枉然。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要不要如原定 6月底上路,因為牽動諸多朝野立委選情,甚至在 1日傳出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發出新聞稿指出,經他多次反映和陳情,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決定暫緩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上述亂象已引發多個農業、生態及保育團體串聯發文斥責,「為了大選考量,一個立委竟幫行政院發布決策大轉彎。」今天並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訴求國家政策不當,因大選利害考量而轉向。
就此,長期參與農委會農業政策評估的陳吉仲接受電話專訪表示,其實「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的重點,不在於此辦法要不要公告上路,上不上路標準都一樣,問題出在長年不執法,就算上路了,中央與地方依舊不執法的話,炒作農舍與農地的問題一樣不會改善。
他進一步說明,修正後的內容雖然已經註明地方政府必須查核申請建農舍的人,除是農保、第三類健保投保者之外,必須是真的務農者,才能申請興建農舍;但是整個國家,一直以來就是沒有政府機關真的去查核有無務農之實,所以辦法公告後,作為會否改變,仍是未知數。
他主張,中央政府必須訂出讓地方政府真的會去執法、查核有務農之實的機制,農舍興建申請案才不會被人鑽漏洞濫建,進而遏止農地被牽連炒作買賣。
他並說,農舍議題的重點之二為,真的是農民申請建農舍,原本就可以使用農地的1/10蓋農舍,要蓋多好都合法,因為相關污水排放標準都已有法規規範,「重點是另9/10的農田一定要耕作、農用!真的產出農產品!」
他進一步說,最終政府必須定出能落實農地農用的政策與配套錯施,即像歐盟及日本推行已久的「對地環境直接獎勵」各項措施,才能鼓勵辛苦從農者的生活及緩和務農財務壓力,進而持續邁向有利可賺的農業經濟發展。
陳吉仲強調,要讓農地農用的對地環境直接獎勵各項配套措施在推動前,必須先規劃出全國應有60萬公頃農地,其中水稻田應維持25萬到27萬公頃,其他應種進口替代作物,且活化休耕地也不要再種水稻了,以利於栽種市場需求高的作物,提高農民收益,緩衝台灣過度仰賴進口作物的糧食供應壓力。1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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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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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1:53: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吉仲強調,要讓農地農用的對地環境直接獎勵各項配套措施在推動前,必須先規劃出全國應有60萬公頃農地,其中水稻田應維持25萬到27萬公頃,其他應種進口替代作物,且活化休耕地也不要再種水稻了,以利於栽種市場需求高的作物,提高農民收益,緩衝台灣過度仰賴進口作物的糧食供應壓力。1040605


所以方向是訂好專區  ... 任何人買那區農地都要耕作

只要你不耕作就滾蛋

而不是你是農民買了...我並不聽國家的  
我把國家要種水稻的區...拿去種百香果了
我把國價要重玉米的區...拿去種西瓜了

搞啥麼 限制購買人身分  要是我拿到農保我就全被給他種拔樂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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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2:02: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6-5 21:53
陳吉仲強調,要讓農地農用的對地環境直接獎勵各項配套措施在推動前,必須先規劃出全國應有60萬公頃農地,其 ...

種芭樂也要種香蕉 這樣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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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2:16: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km8332 於 2015-6-5 22:17 編輯

台灣是有名的:
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其實現在的農發條例,就已經規定得清清楚楚,農舍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0%,剩下90%必須農地農用,
規定有:不得有固定式建築物、不得有水泥等等,連圍籬高度、透視度都規定了。
然後呢?
下面沒有了,不管了。
只要沒有人檢舉,不開單、不處罰。
接下來,地方政府又大開方便之門,可改民宿,
掛著民宿,就可以不必農地農用,定價一晚一萬,沒人來,當然就自己住,
於是,
「農機室」變歐風房屋,「養殖池」變游泳池,「晒穀場」變網球場,「農作物」是綠油油的草坪,還可練習高爾夫球。被糾舉時,還振振有詞說,一切都在合法中。

總而言之,只要能真正堅持90%農地農用,不合格的拆、罰,現在農發條例已經夠用了,不必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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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2:28: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先處理農地上的工廠、大型宗教違建吧

這些不敢處理就別叫這些小小農民乖乖守法

尤其大型宗教違建這麼大剌剌有誰趕去拆

這些團體有去那些大型宗教門口抗議嗎

裝作沒看到?裝作沒這回事?

這些團體、官員更多的還會去這些農地上的『超級』大違建跪拜咧

從這裡就能看到這團體、官員可議目的及作秀成分

不先對付這些團體專找人民開刀、作秀

我說

你們只是個欺善怕惡的軟腳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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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5 23:57: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農委會還在這裡找理由裝傻。本來就不用新的行政命令呀!(況且行政命令內容還違法)
任何申請連資材室都需要有經營計劃書。每年或抽籤都可以看農作物的種植,是否附和經營計劃。
你政府不想執行,老想用法來限制良民,對非法卻視而不見!難怪大家都寧願違法誰傻傻當良民?
合法的農舍扣除特種農業區之後,再怎麼蓋也不會超過全國農地8%。別再說些騙人的假數據!還三十趴變非法農舍?這關鍵在執法落實,而非限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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