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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蓮農地後方的鄰居,之前也有發生這樣的狀況,鄰居走了20幾年的水泥路,突然地主不給過了,要求鄰居買下,急的鄰居不知該如何? 後來和我商量,想要從另一邊我的農地後面過,說那很早期是一條牛車路,只是廢了好久沒走了,想靠關係找鄉公所的人去打一條四米馬路不知可不可以,
我心想這樣也不錯,這樣我後面也有一條路,兩邊都可以進出,我又有多個地號,但又擔心被打上水泥後,以後農地農用會過不了,甚至會被罰款,因為水泥地的地號是誰的,就是誰要負責. 所以我的要求是需要出示鄉公所的證明,說農地是鄉公所打的,保證未來農地農用不會被這條路影響, 另外這條四米道路,以道路兩旁的人都受益,所以各出一半,也就是我只肯出兩米,另外兩米請道路對面的人出兩米才公平.
後來好像就沒在談了,也不知什麼原因,聽說是我的路和對面地主都同樣各出兩米都ok,但我地的最前方的臨地地主卡關不願意了,因為道路太多了,實在沒有必要再多打馬路了,就婉拒了,現在都沒有聽到在提了,最後可能是買下解決了吧!
後來我才知道袋地權只是請求權! 會不會過,也要看雙方的配合意願,若有一方的態度很強硬龜毛,問題就會很大. 打官司通常是留到最後一招,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態度會因恐懼而變軟或是不爽而變更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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