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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修法對嗆 農團踢爆「假農民」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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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7 21:45: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7-28 09:58 編輯


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農委會和內政部上周預告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昨支持和反對者動員表達訴求,支持農民高舉「農地農用」旗幟,挺修法、護良田;反對農民則到內政部抗議,揚言不停止修法要到農委會「兵戎相見」,雙方隔空交火。農團踢爆,帶頭抗議者真實身分是不動產業者,根本是「假農民」。

「堅持農地農用,拒絕黑箱施壓!」台灣農村陣線、守護宜蘭工作坊等10多個公民團體,昨召開記者會提出4大訴求,並播放6分鐘紀錄片,宜蘭三星農友簡桂賢說,台灣完整農田已很少了,到處都是農舍,房子旁邊的農地因為日照不足都歉收,水質被汙染,代耕業者無法大面積採收,機器動不動碰到農舍就須轉彎。

「特定農業區是台灣的保命田!」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現在修法其實已經太遲,5年前監察院就已糾正過農舍亂象,因為台灣只剩44萬公頃的農地來保命,維持全台的糧食自給率,但農舍卻都蓋在特定農業區,造成農地破碎、汙染,令人心痛。 徐世榮表示,現在很多立委以政府修法侵害到私人土地財產權為反對理由但他強調全國非都市土地都已被列管,因此土地管制沒有侵害到農民權益及財產權,投資者不該用煽動語言恐嚇農民,修法土地財產會被侵害。

至於批評農舍修法會讓農地價格下跌,也遭台灣農村陣線打臉「危言聳聽」,且踢爆昨帶頭到內政部抗議的「農民」 邱錫奎,真實身分是坐擁四甲多農地「磐石不動產建設集團負責人」、「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農團呼籲全民別被矇蔽,政府應挺直腰桿,盡速修法公告。

原文網址: 農舍修法對嗆 農團踢爆「假農民」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6643103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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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7 22:27: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宜蘭是第十級的瘦田,稻米空殼率十幾%以上,一年只種一期,其他時間等著領休耕補助,所以宜蘭看到田裡大多不是稻浪搖曳的景色,維持糧食自給率實在是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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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07:45: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 很多立委以政府修法侵害到私人土地財產權為反對理由,
] 但他強調全國非都市土地都已被列管,因此土地管制沒有侵害到農民權益及財產權

這是法律攻防的關鍵, 正反雙方各自留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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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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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10:15: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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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7-28 10:31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5-7-28 07:45
] 很多立委以政府修法侵害到私人土地財產權為反對理由,
] 但他強調全國非都市土地都已被列管,因此土地管 ...


感謝提點。
這兩段確屬修法攻防關鍵,有待仔細推敲。
徐世榮說得太簡略,我揣摩他的的邏輯推論是:

非都市土地都已被列管,被列管的土地本就沒資格堅持“私人土地財產權”。
因此,政府對本就無權奢談“私人土地財產權”的土地實施管制,不算侵害到農民權益及財產權。因為這是農民自始就不曾擁有的權益與財產權,既不曾擁有,又何來損失可言?

若徐的推論前提站得住腳,農委會敢恃之橫行而不在乎立委反對勢力,也就毫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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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10:30: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jjs0035 發表於 2015-7-28 10:15
感謝提點。
這兩段確屬修法攻防關鍵,有待仔細推敲。
徐世榮說得太簡略,我揣摩他的的邏輯推論是:

論法如果脫離了人的本質,把另外一方居於少數的農民,生計與財產不當一回事。這種人是甚麼事都幹得出來的。這就是我們生活的環境啦!再倡言其他高尚的理想就更顯諷刺。這種法不論也罷,就用政治力解決會比較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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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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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11:57: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大與其他網上先進,

"列管"一詞只是行政管制或行政處分的一種,並無新意。到底行政管制(如土地列管等)或行政處分依照現在法律制度有何限制與應遵守條件,應該不是很難就可以查明與理解。

政治解決當然也是一種解決方法。但是,政治解決是"例外管理",日常事務都例外管理,這個國家治理就很不上軌道,也一定是法治版本較差的國家。依法治理,照制度規矩走,是常態管理,管理才有效率,人民權益才能保障,大家也才能共同遵守與規畫未來。

我們這裡施政很喜歡採尾燈策略(跟隨前車策略),不太有自己的信心與反思自我資源與環境限制等評估後,政策再創新的能耐。大部分的公共政策,沒有先進國家做,自已就不敢做。先進國家做了(最好美國日本有做過),就跟流行,抄襲跟著做。外來政策,如何內化、反思再創新的過程(政策創新、政策專業深度與廣度,政策長尾效應、國家間競爭等),不是欠缺,就是草草帶過。剩下的且用力最多的就是政策宣傳,設法取得短期最多數民意支持,繼續執政。這樣中低品質的政策決策能力與治理能力,如果持續反覆循環,未來這個國家治理成果可以預期。

抱歉,扯遠了,還請見諒。以上淺見,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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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14:31: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列管是常見的行政管制或行政處分,先進已經闡述甚明。所有權社會化本為當代趨勢,所有權是在法令限制範圍內,方得以使用、收益及處分。因此,列管就是法令限制範圍。列管是否合法、合理?均應循法定程序主張權利。訴訟權屬於憲法所保障的權利,程序走對了,並不一定代表實體部分一定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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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14:52: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擁有土地.出聲.就是假農民
沒有土地的人.應該更沒權利.提出訴求

捍衛自己的財產.我覺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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