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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作奎又投書了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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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3:34: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8-30 13:36 編輯

「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七月廿七日預告截止,農委會因應各方意見放寬農舍的承受人資格,預計兩周內正式公告。不料傳出有十位國民黨籍立委反對要求暫緩實施,否則將連署倒閣,更驚動黨中央關切,令人匪夷所思!

立委反對的原因,不外是因農宅建、購資格限制為農民後,農地價格下跌,農貸還款困難,政府打壓農地價格,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的奴隸等。

農地不是一般商品,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農地管制是國家土地管制的一環,全世界各國都有類似法規,台灣並不特殊。各國對土地使用分區都有「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法規規範,如編訂為工業用地的土地,就不得作商業及住宅使用,編訂為農地不得興建非農業使用的一般住宅,就不言可喻。過去,政府以免徵田賦、編列巨大經費提高農民福利,來彌補農業收入較低之事實。

事實上,台灣農地上特許讓農民興建農舍,始於當年蔣經國院長體恤農民較窮,由當時台灣省政府以行政命令特許農民得在自有農地上興建農舍。卻在十幾年前修改「農業發展條例」時,因老農立委綁架大選而變成法令。

當今農發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政策,並沒有達到引進資金、技術與年輕人的政策目標,卻形成「良田上種房」現象,到處可見仲介把農地與農舍當成商品買賣,使農業與農村價值被腐蝕,更成為國際研究鄉村發展與鄉村社會學者的負面教材!

目前農委會所要做的,只是訂定農民的定義:或者領有農保、或者可以認定實際務農、或者第三類健保來規範「農宅農用」的立法初衷。

如今農委會又放寬農舍贈與、法拍的承受條件,各方處境已被尊重,實不應有反對的聲音。

這次修法僅是修正行政命令,執政黨與行政院要有決心與勇氣,讓農宅辦法修正案即時公布實施,若行政院因少數立委及利益團體反對而退縮,將使國民黨選情雪上加霜。

保護農地是農委會的「責任」。農委會應該繼續堅持與溝通,如果此修正案未公布實施,不出幾年台灣就要沒有完整的農地了,農委會所提的精緻、有機、科技、永續農業,都將成為美麗的形容詞彙。

在堅持農地農用與加入TPP的同時,農委會應有配套措施,提高農業經營利潤,發展內需六級品牌產業,使務農成為一項賺錢的職業,農地價格合理上揚,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田園之美的主人。

明年就要選舉了,呼籲朝野各黨參選人,不要再用「農地種豪宅」作為政見來獲取選票,那是對不起國家與萬代子孫的毒餌,會讓台灣農業陷入萬劫不復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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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4:17: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沒關係!就讓這個學者繼續堅持我執。以我的看法只不過是個理盲_看似理論滿滿,卻又是盲點滿滿,看不出問題解決的要點。
個人認為_立委們已經充分告知問題解決的方式_地方政府是否確實執行農用,才是問題的焦點。農地消失的主要凶手在政府胡亂的徵收及擴大都計等等,以及違法工廠佔用農地的漠視。不正視問題卻又焦點放在合法農舍上,簡直是沒完沒了的我執。
農舍在活絡農村的效益,確實就如當時修訂農發條例精神的實質效果。不了解活絡對農村農民的實質效益,當然更不知假如捨棄了這個活絡因素.對農村農民的傷害有多大了。
身為過了農委會的主委,沒去了解行政立法的分際,只要看看一些行政命令不需經過立院審查的認知,就知道這些主委們的皇權心態了。我的意識凌駕在法理的規範上,當然不受立法諸公的認同,甚至於違法違憲傷害人民的權益。
內政部法規會以預告公告的更動,將之歸於違背程序,以及反彈意見寄送的暴增,來軟性擱置這個行政命令。已經是給足了農委會的面子。還沒直接對農委會以違法違憲將他一軍呢!私底下法規會已經明確告訴了陳保基的問題點,只不過這些學者出身的主委,其我執固執之僵硬,實在比恐怖主義更為令人畏懼。因為他們擁有的是實質的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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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5:28: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羅東鎮農會(純精路)的外牆上,掛著抗議縣政府亂權,限制農民蓋房的權益,造成農地價格下跌,號召農民站出來參加九月八日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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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5:31: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8-30 15:37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8-30 14:17
沒關係!就讓這個學者繼續堅持我執。以我的看法只不過是個理盲_看似理論滿滿,卻又是盲點滿滿,看不出問題 ...


有此一說:

別看陳歐珀質問政院:“牽涉農民身分認定與財產保障,若單單修正行政命令就限制農民農田,不僅違法也違憲。”
看似很維護農民權益,實則,民進黨知情立委透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訪美期間,黨內曾討論與研判,農委會版本「改革誠意不足」。

回顧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明文、田秋堇主張:”要修法管制“農地濫用問題,但“絕對不能只修”行政命令、管制農舍興建就草草了事。

這意味:民進黨執政後,只會變本加厲地”徹底修法“管制農地濫用問題,絕對不會只是便宜行事地修行政命令、管制農舍興建就妄圖輕易闖關。屆時“農地農用”難保不開倒車恢復成2000年以前的“農地農有”,而且,是通過母法修改以取得最新民意支持。

即此而言,當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說,農民很苦,農委會草案問題很大,不只農業縣立委反對,黨內有8成立委都反對。
國民黨立委翁重鈞亦表示,農舍管理不嚴謹是縣市政府的問題,可從管理面去談農舍問題,但是不能傷害農民,農地買賣是自由市場,難道農地不能賣好價錢嗎?

兩相對照,在維護農民權益上,現任國民黨立委較諸民進黨立委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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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6:03: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jjs0035 發表於 2015-8-30 15:31
有此一說:

別看陳歐伯質問政院:“牽涉農民身分認定與財產保障,若單單修正行政命令就限制農民農田, ...

其實這個議題並非政黨對抗的議題、而是農業取向與農民權益的鬥爭。兩黨都有對農業取向而有反對與支持之爭。彭作奎正是民黨當時的農委會主委。不過南部是農業大縣,如民黨的陳明文等等也是站在農民立場去思考政策。反觀都市型的立委就沒有這種同理心。所以這是個思想上的鬥爭,即使民黨執政或是國黨這種鬥爭都不會停止。國民黨立委即使在即將下台前,而下屆當選機率渺茫下,依然守住原則向執政中央反映民意,不得不說是值得尊重的民代,這種情況在我拜訪地方民代之時,也是有同樣的感受。
民黨的策略是在爭取立院過半,所以是站在第二線。
不過目前的行政命令是卡在法規會的違憲違規看法上,以及執政當局的立委的維護農民權益的堅持。其實這樣就夠了。我是說在選前_這事算是結束了。
選後很難避免這議題還是會被提起。看菜英文的政見就知道一二。不過就如我說的_南部是農業大縣,民黨還是會面對陳明文等等立委的看法。只不過下次的議題會是在立法院上討論而已。在立院上討論至少不會像行政命令這樣為少數人的偏激意見操弄。如果將來是站在縣市執行力的政府效能改革。這方面個人倒是不反對…。如果是這些農青又再出頭,那就繼續農業思想上的鬥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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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6:41: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8-30 16:03
其實這個議題並非政黨對抗的議題、而是農業取向與農民權益的鬥爭。兩黨都有對農業取向而有反對與支持之爭 ...

山林大大;

彭作奎的經歷:
1997年擔任農委會主委
1999年因為農發條例辭職,從政界返回學術界
民進黨在2000年才執政, 對吧?


至於新法將怎樣? 確實很難說;
因為氣氛非常冷, 完全沒有新聞性.
即使仲介代書, 也清靜下來了.

前些時候, 我就說過:
2Home投資客, 若只有一棟農舍, 只要把違章情節減輕,
且不急著轉賣, 眼前並無任何損傷.

囤積大量農舍或老農地的仲介代書應該不是全部,
除了老闆, 一般仲介哪來資金囤積農舍?
小仲介或員工, 附和一陣子就算啦!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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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8:22: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hampoo 發表於 2015-8-30 16:41
山林大大;

彭作奎的經歷:

也許我對彭主委的時代認知有點失誤
其實農舍拿來做市場投資交易的事,在宜蘭我認為是老農配建,宜蘭接近台北算是後花園,感覺宜蘭土地重劃之後,很少有高於兩分半的。所以配建是他們唯一的土地價值提升的機會。至於其他縣市,就不見得會利用上配建的條款,土地的價值依然存在。
我是認為蓋好的農舍搭配上農地,不見得是提升投資交易價值,或是有益於交易頻率的方法。甚至於在農舍建成之後(配建除外),實際會拿來交易的幾乎是少數。
在法律上授與農地存在的權益,才是價值保持的背景。如果農地普遍的權益被拿走之後,市場或是潛在買主對價值的高低認定,這才是主要問題。並非是那些已經蓋好的農舍才有價值…。
還是要說一下宜蘭應該和桃園一樣,在其他縣市農地擁有者來看,宜蘭桃園都是近都會的特效…。否則那些農青不會呆在宜蘭耍寶…。如果他們跑到苗栗來喊口號,人家還會以為他們是外星人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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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30 19:26: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5-8-30 20:28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8-30 18:22
也許我對彭主委的時代認知有點失誤
其實農舍拿來做市場投資交易的事,在宜蘭我認為是老農配建,宜蘭接 ...


其實農舍拿來做市場投資交易的事,在宜蘭我認為是老農配建,宜蘭接近台北算是後花園,感覺宜蘭土地重劃之後,很少有高於兩分半的。所以配建是他們唯一的土地價值提升的機會。至於其他縣市,就不見得會利用上配建的條款,土地的價值依然存在。
如此想法就太狹隘了.
我爸爸的農地遠比叔叔的好太多, 20多年前, 叔叔以2.8萬被徵收, 但我爸爸拒絕! 為什麼?
開發案價(都市計畫) >> 徵收價 >> 仲介賣價
所以, 我爸爸就等待著完成都市計畫, 然後有開發案進行!
雖已完成都市計畫, 但等不到開發案, 因為縣政府與仲介已經過度囤積農地建地.


我是認為蓋好的農舍搭配上農地,不見得是提升投資交易價值

宜蘭值錢的農地應是鄰近市區, 且沒有農舍的農地, 例如, 我的農地(已完成都市計畫).
所以, 我從未想過興建農舍; 已完成都市計畫, 興農農舍豈不自找麻煩(給開發案製造阻礙).

還是要說一下宜蘭應該和桃園一樣,在其他縣市農地擁有者來看,宜蘭桃園都是近都會的特效…。否則那些農青不會呆在宜蘭耍寶…。如果他們跑到苗栗來喊口號,人家還會以為他們是外星人在抗議
我完全同意!
雙北市已經沒有農地, 所以農村陣線把宜蘭看成囊中物!
這些年輕人的眼光非常正確! 就是宜蘭乃台北的後花園,
他們要炒作宜蘭的農地, 就得先把價錢打下來, 否則他們買不起.


感覺宜蘭土地重劃之後,很少有高於兩分半的。

有此感覺, 高於兩分半且尚未興建農舍者應該不到30%.
所以, 2000年制訂農發條例的時候, 他們明知違憲, 且人家也抗議違憲,
他們仍然霸王硬上弓,
上天保佑台灣, 被我闖進了大法官會議, 哈.
否則, 台灣的農地都成為政客財團的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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