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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農舍興建辦法 近日上路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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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3 10:32: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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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農舍興建辦法 近日上路
2015-09-03 02:58:11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農舍興建爭議將有新規範。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預計將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規範從事農業生產、具有農保身分的「農民」才能興建、購買農舍。新辦法公告後,近日即可上路。但具爭議的「移轉」農舍資格,將切割留待「農業發展條例」中修法處理。

為配合落實「農地農用」,解決農舍變民宿、豪宅等亂象,農委會、內政部盼嚴格限制興建、購買、移轉農舍資格。「移轉」農舍資格原本要放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中處理,但不少朝野立委質疑「母法」農發條例中未有明確規範,不能越權在辦法中限制。

內政部、農委會因此轉換策略,決定切割處理「起造人、承受人」資格限制。行政院會今天預計通過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明確規範接受農舍移轉者,也必須是農民;但繼承、直系及二等親內接受贈與者,以及法拍對象,不受此資格限制。因修正草案仍須送立法院審議,能否順利三讀仍有變數。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表示,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對「起造人」設限,但如果「承受人」這邊沒限制,「會變成很大的漏洞」,不是從事農業的農民,就會透過買賣擁有農舍。因此農委會才從嚴限制,接受移轉農舍者也必須是農民,只對繼承、法拍、贈與適度放寬。

但陳保基強調,二等親贈與或因法拍接受農舍,都必須先前沒有自有農舍,「不能重複擁有」。陳保基說,這次修法對實際從事生產的農民完全沒影響,只會規範炒作農地蓋別墅的投機者,希望立法院朝野立委支持修法,盡快三讀通過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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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3 12:25: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預計將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規範從事農業生產、具有農保身分的「農民」才能興建、購買農舍。

整個立法精神就在從事農業生產者可以興建、購買農舍。
這怎麼解釋呢?
1. 台北的正職人士可能會被囉嗦.
2. 舉例, 我是宜蘭縣府的農業處長, 想買山林大大的一座城堡,
    價錢談好了, 合約也簽啦! 價金早已付清了! 但不能過戶!
3. 山林大大將陪伴我半年, 在城堡後面的小菜圃種植一些蔬菜
4. 等到蔬菜成熟了, 拿著虛假的租約, 就去聲請過戶,
    既然在承租的農地種植出了蔬菜,
    便直接賣給縣府, 同時請求批准從事農業生產證明.
5. 嘩啦啦! 過戶完成, 城堡已經是我的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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