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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袋地問題!麻煩各位前輩能解惑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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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8-30 14:52: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4年前買了一塊葫蘆地,從此過了4年的快樂鄉村生活,這塊地我是真的從事務農,種了4年的果樹也開始量產.誰知隔壁的地主換人後,一鑑界,我走了4年通往外面水泥道路近60公尺的道路(買地時仲介說是我的地,因仲介是當地的老農,這塊地原本也是他的祖產,所以也就沒想到要鑑界)全變成了他的地, 他是買來分割後要蓋小木屋出售,也有跟他提議請他分割出來賣我,
但他不願意,因此逼得我只好想打袋地官司,只是他還沒封我路,請問我是應先提起訴訟還是等他封了路之後才提??

另外,我的地跟他的地是同一個地號分割出來的,他有說要從旁邊的國有地(坡度近40度的一座小山)開一條路出來給我走,
就我對民法786那幾條的了解,應該是不行吧?

如果打官司,不知整個流程打完大概會多少費用? 順便可以推薦台南的律師嗎?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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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8-30 15:46: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建議先調解,具有法律效力,又省荷包,相關的資料先查問清楚,有個底才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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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8-8-30 21:34:5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你的跟他得地是同一筆分割的?
那可能可用789
有地籍圖 謄本嗎?
我可幫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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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8-9-1 20:28: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9-1 20:46 編輯

1.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只要確定是袋地,就可以提起。不必等封路。
2.若本來是同一筆,因為分割才變成袋地,可能可以適用民法789。
3.國有地,請咕狗"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若是袋地,且非789情形,可申請。  但若是符合789,就要用789不能走國有地。
  沒取得同意就用,將來會有麻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 ... =&SNo=787%2C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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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8-9-4 07:31: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8-9-1 20:28
1.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只要確定是袋地,就可以提起。不必等封路。
2.若本來是同一筆,因為分割才變成袋地 ...






非常感謝大大解惑, 照片中N是國有地,18及18-3是我的地,18-4是鄰地, 白色細線是水泥聯外道路, 藍色粗線是我跟遴地的

界線, 同時也是一條1,5米寬的山溝,緊鄰山溝即是90度的山壁, 山溝及山壁一直延伸到右邊的國有地,也就是18-3我的地原

本以為是在黃色箭頭的路上,現在全跑到山溝及90度的山壁上.

新地主要我18這塊地走國有地出來,然後把18-3的山壁挖掉,接到外面的聯外道路,我的地是山坡保育地,這樣是不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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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8-9-4 07:37: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nlun 發表於 2018-8-30 15:46
建議先調解,具有法律效力,又省荷包,相關的資料先查問清楚,有個底才好辦事

感謝大大,原本也是想找當地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可是當地的區公所說必須要找人所屬的區公所來調解,因此作罷,新地主是買來要轉售的,看來只好也讓他賣不出去,她才可能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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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4 08:46: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知道地政事務所鑑界是否能提供比較先進的設備?
我的山坡地距離上次鑑界約五年,誤差距離約一公尺!想說反正只是鑑界,鄰地也沒種植,我還是把芭蕉種到他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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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4 09:31: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9-4 14:56 編輯
chirac69 發表於 2018-9-4 07:31
非常感謝大大解惑, 照片中N是國有地,18及18-3是我的地,18-4是鄰地, 白色細線是水泥聯外道路, 藍 ...


國有地,沒取得同意,就一定不能使用。

圖有點不清楚
18-3有臨白色細線,可以向圖的右邊 或向左上 聯外,是嗎?
白色細線那條路是誰作的?

18是圖中間偏上那塊? 跟18-3沒相鄰?  
18-3到18要走藍色粗線那條路嗎?
你想主張袋地通行權,是指18-3通往18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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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4 16:29: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iaall4u 於 2018-9-4 16:44 編輯
chirac69 發表於 2018-9-4 07:37
感謝大大,原本也是想找當地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可是當地的區公所說必須要找人所屬的區公所來調解, ...



也有點看不懂...
18, 18-3 都是您的土地,不都是相鄰的嗎?18-3不是有臨路嗎?
18-3是山壁,無法通行?

袋地通行∼
您到公所調解,他不到也是沒用
只是又多拖了1-2個月的時間,多繞了一圈...
依您描述,他應該不會到場的!
所以∼建議還是直接透過法院訴訟
法院也是會需先強制調解的!
若調解成立,法院會退款給您的!
調解不成立,才正式進入訴訟程序!
他最好是都不到,藐視法官,那很可能會依照你的主張了!

不過∼若他還能溝通的話,我還是會跟他談看看...
你就是付錢給他,只要能通行就好,分管也可,不一定要分割賣給你...
找出雙方都有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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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5 06:33: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chirac69 於 2018-9-5 06:54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8-9-4 09:31
國有地,沒取得同意,就一定不能使用。

圖有點不清楚




18-3臨的道路由來已久,應是公所做的, 18跟18-3沒相鄰,中間隔著國有地跟18-4的地, 國有地這一端也臨著山溝與山壁,但較寬免強可行走,走到18-3也就是藍色線時就無路可走,要走18-4的地才能到外面的白色道路


我把地界線用藍筆標示應該就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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