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1查看 21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又有知名的咖啡民宿被法拍了 [複製鏈接]

站長

打造桃花源

Rank: 9Rank: 9Rank: 9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06-7-3 16:02: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看起來,應該是卓蘭相當知名的夢田香草,之前常去,感覺相當不錯的地方,可惜的是也面臨法拍.

http://0425895892.travel-web.com.tw/

094執字第    5472號 095/06/29 苗栗縣 豐田段 小段 68號  部份點交    
(良股) 第3拍 卓蘭鎮 2240 坪 x 全部
      總拍賣底價: 新台幣 8,092,000 元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06-7-3 17:22: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又有知名的咖啡民宿被法拍了

post by ""2home""
看起來,應該是卓蘭相當知名的夢田香草,之前常去,感覺相當不錯的地方,可惜的是也面臨法拍.

http://0425895892.travel-web.com.tw/

094執字第    5472號 095/06/29 苗栗縣 豐田段 小段 68號  部份點交    
(良股) 第3拍 卓蘭鎮 2240 坪 x 全部
      總拍賣底價: 新台幣 8,092,000 元


看它網站的圖片,好像還上過食字路口!!

不過價位也不便宜耶~~~

不知還有在營業否??
https://blog.urcloud.biz

舉報

Rank: 3Rank: 3

3#
發表於 2006-7-3 18:47: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還有另一家 雪霸驛棧
http://210.69.124.207/abbs/wkw/WHD2ASHOW.jsp?rowid=%2Fmld%2F09506%2F19101102.001

舉報

Rank: 1

4#
發表於 2006-7-3 21:08: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墾丁地區(恆春)也有, 園頂渡假山莊, 第一拍就拍定. 底價記得約550萬, 得標價600多. 現司法院法拍網站連不上, 詳細資料日後再補.

舉報

Rank: 4

5#
發表於 2006-7-3 23:24: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來民宿還真不好做呢.

舉報

Rank: 4

6#
發表於 2006-7-4 08:50: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值不值得?

何必花上千萬蓋個豪宅,
接手下來現成整理好的花園洋房,
有這麼容易嗎? :shock:
不知道還有這樣的好康嗎?
年輕?

舉報

Rank: 3Rank: 3

7#
發表於 2006-7-4 11:24: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值不值得?

這些"人間仙境", 對多數人來說是極為偏遠與不便, 生活機能又差的
地方. 所以在交易上也不會有好價錢.

不過很適合當2 home. 度假用. 連開發成本 ,整地都省下來了

舉報

Rank: 1

8#
發表於 2006-7-4 11:35: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法拍公告原文在此
底價5,250,000, 拍定價6,388,900, 一拍拍定

函稿表頭: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第一次拍賣)
發文日期:95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壬字第94執16644號
主旨:公告以投標方法第一次拍賣本院94年度執字第16644 號清
   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吳秀香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
   。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不動產詳細資料及拍賣最低價額保證金、其他公告事
     項等均詳附表,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二、開標日時及場所:95年6 月20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
     民事執行處投開標室當眾開標,應買人得自同日下午
     3 時起,將投標書暨保證金封袋,投入標櫃內。
   三、其他投標共同事項詳本院公告欄公告。
   四、拍賣之不動產標示及最低價額詳如附表。
附表:
~T40X0L2
標別:1
┌─────────────────────────────────────────────────┐
│94年度執字第16644號 財產所有人:吳秀香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屏東縣│恒春鎮 │大平頂│下大平│197     │旱│26774   │3分之1   │2,700,000元   │
│ │   │    │   │頂  │      │ │     │      │        │
│ ├───┼────┴───┴───┴──────┴─┴─────┴──────┴────────┤
│ │備考 │                                           │
├─┼───┼────┬───┬───┬──────┬─┬─────┬──────┬────────┤
│2│屏東縣│恒春鎮 │大平頂│下大平│同右段號地上│. │.     │全部    │50,000元    │
│ │   │    │   │頂  │作物荔枝樹等│ │     │      │        │
│ ├───┼────┴───┴───┴──────┴─┴─────┴──────┴────────┤
│ │備考 │                                           │
└─┴───┴───────────────────────────────────────────┘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83 │屏東縣恒春鎮大│二層樓│地面層:288.30    │     │ 全部 │2,450,000元    │
│ │  │平頂段下大平頂│加強磚│二樓層:136.06    │     │    │         │
│ │  │小段197地號  │造  │合 計:424.36    │     │    │         │
│ │  │--------------│   │           │     │    │         │
│ │  │屏東縣恒春鎮四│   │           │     │    │         │
│ │  │溝路三一一號 │   │           │     │    │         │
│ ├──┼───────┴───┴───────────┴─────┴────┴─────────┤
│ │備考│                                            │
├─┼──┼───────┬───┬───────────┬─────┬────┬─────────┤
│2│增建│屏東縣恒春鎮大│增建鐵│           │     │ 全部 │50,000元     │
│ │部分│平頂段下大平頂│架蓋鐵│           │     │    │         │
│ │  │小段197地號  │皮屋、│           │     │    │         │
│ │  │--------------│磚造圍│           │     │    │         │
│ │  │屏東縣恒春鎮四│牆皮鐵│           │     │    │         │
│ │  │溝路三一一號 │門等 │           │     │    │         │
│ ├──┼───────┴───┴───────────┴─────┴────┴─────────┤
│ │備考│                                            │
├─┴──┼────────────────────────────────────────────┤
│使用情形│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伍佰貳拾伍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零伍萬元。                            │
│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係屬農業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
│    │  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條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
│    │五、查封之標的,土地上現由一有保存登記建物83建號建物,另有圍牆將該建物圍築,且於圍牆內有│
│    │  種植景觀植物,據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債務人自行管理使用中,又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又共│
│    │  有土地分管不明,拍定後除債務人所有之建物及其圍牆內之地上物點交外,餘不點交。共有人有│
│    │  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                  │
│    │六、另本件建物現作渡假山莊使用(圓頂渡假山莊),應買人請注意。              │
│    │七、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係違章建築,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
│    │  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
│    │  求權。                                       │
└────┴────────────────────────────────────────────┘

舉報

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Rank: 9Rank: 9Rank: 9

9#
發表於 2006-7-4 11:4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chs16""
墾丁地區(恆春)也有, 園頂渡假山莊, 第一拍就拍定. 底價記得約550萬, 得標價600多. 現司法院法拍網站連不上, 詳細資料日後再補.


照片都拍得挺漂亮的,不知有無同好去住過,實際週邊環境如何?屋況不知如何?

話說上週去宜蘭也住一民宿,網站上照片拍得好漂亮,說有花海,結果只有一兩排太陽花,草坪倒是挺大的,草也很好,只是旁邊有個鋼骨大違建,看了真是掃興,連照都懶得拍.

冷氣是禾聯,一直吹不涼,下午怎麼開,就是只有29度,聲音超大,到了半夜勉強才到26度,而且電壓一直不足,常常自動停機,睡得超不爽的,電視看到一半,會突然影像模糊(電壓不足),一個晚上一個人花了1300-1500左右.早餐吃的是老闆"號稱"有名的宜蘭肉包,不過總覺得不怎麼樣,很大顆就是了,再配一杯溫豆漿.前一晚烤肉,4,50人,也只給一個烤肉爐,烤了老半天,老覺得沒吃飽!!

上週因跟同學班遊,住宿費我也不清楚大概多少,但我跟老婆兩人加起來也接近3000,如果以後要我再去住這種民宿,我就翻臉了!!我寧可花個5,6000,住大飯店才爽!!
https://blog.urcloud.biz

舉報

Rank: 6Rank: 6

10#
發表於 2006-7-5 22:41: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kevin""
話說上週去宜蘭也住一民宿,網站上照片拍得好漂亮,說有花海,結果只有一兩排太陽花,草坪倒是挺大的,草也很好,只是旁邊有個鋼骨大違建,看了真是掃興,連照都懶得拍.

上週因跟同學班遊,住宿費我也不清楚大概多少,但我跟老婆兩人加起來也接近3000,如果以後要我再去住這種民宿,我就翻臉了!!我寧可花個5,6000,住大飯店才爽!!

所以要慎選民宿
去年到花蓮住兩家民宿, 感覺都不錯
有空再和大家分享
希望2Home的朋友們也能多分享各地好民宿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又有知名的咖啡民宿被法拍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5-5-9 16:56 , Processed in 0.047709 second(s), 10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